青海一男子竟指使妻子干这事…
2020年6月15日,平安区公安局洪水泉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拉树岭村村民马某虎的妻子蒋某芳(系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人),持有两张身份信息不同的身份证,一张身份证名为蒋某芳,另一张身份证名为马某花,身份证上照片为同一人。民警感觉有些蹊跷,遂将蒋某芳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查,蒋某芳原户口所在地在海南州贵德县,并在贵德办理了二代身份证,后嫁到平安区洪水泉乡拉树岭村后,为了在拉树岭村办事方便,在丈夫马某虎的指使下冒用洪水泉乡拉树岭村村民马某芳的户口信息办理了二代身份证。
目前,洪水泉派出所对马某虎、蒋某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分别处以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对变造的身份证进行收缴。
民警提醒:身份证是个人的重要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身份证,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海东平安公安
编辑:孙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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