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鱼”上菜单,一餐馆被罚3000元
把野生保护动物写进菜单,
罚你没商量!
日前
环青海湖南岸一餐馆
利用“特色湟鱼”菜品招揽顾客
被罚3000元。
据了解,青海湖景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环青海湖南岸一餐厅菜谱上标有“特色湟鱼”菜品,菜价280元,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详细检查,虽未发现“湟鱼”及其制品,但对其利用“特色湟鱼”菜品招揽、诱导顾客的行为当场进行了取证。青海湖“湟鱼”是我省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当事人的行为既违反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封湖育鱼的政策,又违反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同时,对非法捕捞湟鱼的违法分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本报记者:小蕊
编辑:李雪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