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两则紧急声明
近期网络传播的西宁城区2020年幼小、小升初片区规划分结果均为虚假消息。按西宁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每年3月调研学校招生规模,4月定制方案,5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材料初审、复审、交叉互审、实地走访、数据统计、入户调查、片区划分等。片区划分结果一般在当年8月中旬在西宁教育网(http://jyj.xining.gov.cn)、夏都教育头条号、西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西宁教育官方微博等官方渠道及时发布,其他途径发布结果均为不实信息,特此声明!
关于近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的谣言,请勿继续传播!
相关政策解读
根据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配贷系数适用情形的通知》(宁公管 [2019]39号)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不再执行贷款配贷系数;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累计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须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配贷系数政策,即贷款额度=缴存余额×(12+0.3×缴存年数),其中缴存余额为借款人(含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内的合计余额,缴存年数为主借款人正常缴存年数,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相关文章链接请点击:《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配贷系数适用情形的通知》
最高贷款额度:目前西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为50万元。省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信用状况良好、有住房需求的职工,对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收入情况、房屋价格、首付比例等因素综合测算后,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可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适度上浮,上浮比例控制在20%以内,最高不超过6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需根据借款人(含配偶、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最高贷款额度、国家相关政策等要素确定。
来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宁市教育网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