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这7家宾馆酒店上黑榜
一手紧盯疫情防控,一手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辖区行业场所复工复产工作。伴随着我市行业场所的陆续复工复产,城东公安分局统筹规划,始终把推动复工复产及服务群众,作为一项首要任务。
为深化平安东区建设,督促全区旅店业场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管理规定依法规范经营,严厉打击“黄、赌”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城东公安分局持续开展旅店业清查整治行动。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红 榜

阿费夫酒店
锦峰宾馆
郁金香宾馆
布丁酒店湟光莫家街店
蓝卡维宾馆
英德尔酒店
穆斯林宾馆
伊隆商务宾馆
西宁大厦
青藏铁道酒店




黑 榜

巴拉娜酒店
(因不如实登记上传旅客信息)
洁城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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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瓦迪卡电竞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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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禧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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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铂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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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尔顿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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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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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时间到了!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以下拘留,并处伍佰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来源:西宁城东公安
编辑:李雪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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