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推进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近日,海西州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年9月至10月,茫崖公安检查站民警王富兰、市应急管理局职工王世强、市民政局驾驶员杨自德、茫崖石棉矿中学职工严明分别在开展公务活动过程中使用公车办理私事。茫崖市公安局取消王富兰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王世强、严明、杨自德分别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深刻检查。4名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因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不到位被追究领导责任。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生格乡违规将2014年至2016年收取的集体草场租赁资金15万元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用于乡政府日常开支。因履责不到位,时任生格乡党委书记保保被诫勉、时任乡长洛赛西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任乡长晁慧颖被谈话提醒。
编辑:李雪
本篇文章来源: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