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德商标侵权案法院一审判定侵权
威达公司恶意注册天顺德
商标局、法院先后认定商标无效
随着我司天佑德商标及其产品的知名度不断提高,一些企业也开始趁机恶意注册近似商标,实施“搭便车”的行为。
明知我司在第33类“白酒(青稞酒)”上注册有“天佑德”商标,且具有很高知名度,青海互助县威达青稞酒有限公司仍然申请注册“天顺德”商标(注册号5716549),该商标虽然取得注册,但我司随即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国家商评委先后两次作出《关于第5716549号天顺德商标争议裁定书》(商评字第16329号及重审第545号),均作出了对第5716549号“天顺德”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判决结果截图
威达公司对上述裁定不服,提起了商标行政诉讼,本案先后经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后,国家商评委重新适用法律作出裁定,且仍然裁定“天顺德”商标无效。
威达公司对商评委上述的新裁定再次提起行政诉讼,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本案于2019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商评委作出的“天顺德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驳回威达公司的诉讼请求。
商标无效截图
本案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商标局、商评委)两次裁定、法院两轮审理,第5716549号天顺德商标被无效。该商标被无效的事实,再次说明了我们公司打假恶意注册、傍名牌搭便车等侵权行为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威达公司等多次恶意侵权企业的重点关注,坚决维护我司的知识产权权益。对于恶意侵权的企业坚决维权到底,为净化青稞酒市场、营造良好的竞争秩序贡献一份力量。
股份公司法务部
2020年1月3日
关注你好西宁,了解身边大小事儿!
| 编辑:土逗(责编:抱走萝莉 | 终审:李贵劼)
| 来源:你好西宁
| 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戳个“在看”
让更多人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