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青海省西宁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青海省调整西宁市部分行政区划,同意撤销湟中县,设立西宁市湟中区,以原湟中县的行政区域为湟中区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湟中县撤县设区后,西宁市行政区划由原来的四区三县变为五区两县。
湟中县撤县设区是省委、省政府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城市发展规律,立足“两核一轴一高地”区域协调发展总体布局、着眼“一群两区多点”城镇化空间发展新格局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推进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省会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符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和兰西城市群发展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举全省之力推动省会发展,加快省会隆起”战略部署,符合西宁城市总体规划。湟中县撤县设区是西宁市发展的新起点,有利于更好发挥西宁市在国家战略中的作用,有利于更好实现西宁市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更好提高西宁市新型城镇化水平,有利于更好推动西宁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进一步增强省会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凝聚新动力、激发新活力,加快西宁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落地生根,加快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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